从“十连增”到“四连降”
解码吉县法院“1225”诉源治理新“枫”景
从“十连增”到“四连降”
解码吉县法院“1225”诉源治理新“枫”景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吉县地处吕梁山南端,黄河中游东岸,户籍人口不足11万,常住人口截至2021年底为8.7万,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小县。2010年之前,吉县法院受理的民商事一审案件不足200件,截至2019年的10年间增长到945件,翻了两番还多。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面对日益迅速增长的诉讼案件,吉县法院立足吉县乡村社会治理特点,坚持把推进诉源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主抓手,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调解机制日趋完善。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1225”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托底、主动履行、执行保障”的全链条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化解新格局,民商事一审收案数量连续四年持续下降。2020年受理790件,同比下降16.4%;2021年受理767件,同比下降2.9%;2022年受理687件,同比下降10.43%;2023年1-10月份受理467件,同比下降26.57%,走出了一条适合农业山区小县诉源治理的新路径。
“1225”诉源治理工作模式
紧扣一条主线。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权威的司法服务”的工作主线,以党建引领法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统筹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和人员配备,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的有效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依托“两大平台”。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分流引导、诉非衔接、调裁对接等工作,形成分层过滤、分级化解、线上线下衔接配套的“分调裁审”机制。
构建“双循环”体系。紧紧依靠县委的统一领导,积极主动融入县委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和诉源治理机制体系,构建相互联结、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法院+”外循环体系和闭环衔接、有序递进、运行顺畅的“法官+”内循环体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打造“五指发力”组合拳。注重外部的社会治理和内部的过程治理“两个维度”,主动对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引领、推动、规范和司法的保障作用,全力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全链条诉源治理“组合拳”。一是“抓前端、治未病”的源头预防多元解纷;二是“化情结、解心结”的非诉挺前诉前调解;三是“抓中端、治已病”的诉讼托底引导规范;四是“明释法、促诚信”的执前督促主动履行;五是“抓末端、祛病根”的强制履行执行保障。
用“法治引领”防“前端未病”
“大爷,你们的苹果收成如何”“如何进行销售”“是否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了吗”......吉县享有“中国苹果之乡”的美誉,被评为全国苹果最佳优生区之一,苹果产业是全县的支柱产业,更是广大群众的致富产业,关系着千家万户的“钱袋子”。10月份,是吉县苹果的销售旺季,吉县法院干警深入各乡村田间地头,就苹果买卖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法治宣传,并以“苹果买卖中的法律风险提示”为题制作短视频,在官方抖音账号、视频号上播放,将多年来多发易发的苹果买卖合同纠纷预防在源头、控制在未发。同时,分析研判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多发纠纷特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印发案例解析和法律常识等开展全方位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预防性诉源治理机制,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点单普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点单普法等司法服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法律问题助企纾困,帮助企业提升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赶集”,“零距离”服务乡村振兴。持续聚焦提升法治宣传成效,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深入各乡镇“赶集”现场“摆摊”设点,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自制“口袋书”、法治宣传品,设置法治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深入各乡镇、社区、村组巡回放映自制微电影,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实现群众需求与法律服务“零距离”,乡村振兴与依法治理同频共振、双向奔赴。
法润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选聘10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设立校园法官工作站,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吉县婚姻家庭教育法律服务创新实践基地”,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家庭教育保护之中,构建“法院+妇联+学校+家庭”的校园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行“坐诊村居”开“法治良方”
“法官,有人欠我化肥款5000元,我该怎么弄呢”“法官,我们社区有两口子闹离婚需要您给调解一下”......枚不胜举的矛盾纠纷引出了法官工作站干警的工作日常。
“法官工作站”是吉县法院设立的覆盖全县各乡镇、社区的旨在打通服务保障群众权益“最后一公里”的司法服务联系点。每个法官工作站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标准配置,设立了24小时服务专线和微信联络群,通过群众预约和主动入驻调解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法律咨询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三结合”模式开展工作。同时,法官工作站辐射带动辖区各村组解纷资源,聚点成面,积极构建“法官+司法员”“法官+妇女工作者”“法官+人民调解员”的多元解纷网络,将诉前调解向前端延伸,最大限度地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实现与基层群众的“零距离”接触,真正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发状态。
搭“两大平台”合“解纷之力”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吸纳基层解纷力量,邀请基层治理单位、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构建相互联结、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法院+”“法官+”的“走出去”“请进来”双循环体系。
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优势。2018年,孙某为白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完工后白某共欠孙某劳务费17万余元。后白某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剩余56500元经孙某多年催要未果。2023年3月13日,孙某向吉县法院提起诉讼。吉县法院接收案件后,经孙某同意,立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吉县总工会进行调解。吉县总工会接收案件后,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出具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书,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目前,吉县法院已经与吉县人社局、吉县总工会、中小企业协会等建立诉前调解协作机制。
深入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并通过各乡镇、各社区法官工作站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汇聚各方乡村治理之源,以打造“无讼社区”“无讼乡村”为突破口,引领、带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动作为寻求诉前解纷机制。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成立吉县非诉讼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委员会委员,选聘调解经验丰富、为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并与全县80名专职网格员达成共建协议,由网格员担任矛盾纠纷的“吹哨员”“调查员”和法院诉讼的“快递员”。同时秉持“方便老百姓少跑路、不花钱,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开辟“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远程服务于一体的线上、线下全方位司法服务。
以“审判之力”助“社会之治”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年来,吉县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为民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公正”这一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施分调裁审机制,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改革方案,在案件入口对案件作出精准识别、准确分流。优化审判管理,建立速裁团队,对争议较小、案情简单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分流至综合审判庭,由相应的审判团队专业审理,实现繁案精审。
“法官只有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才能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情结’,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田亚欣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的。今年1—10月份,吉县法院诉前分流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407件,调解成功264件,成功率为64.86%,诉中案件调撤率为54.35%,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76 %。
推进判后答疑机制,促进裁判自动履行。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将判后答疑作为“必选项”,实行“针对性答疑+广泛性释法”双措并举,综合运用疏导说理、换位思考等方式,以法释疑、以理劝息,加强服判息诉,抓好诉后把控,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裁定、判决结果,使其自愿接受法院裁判,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落实司法建议机制,扩大案件办理效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及时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提出优化行政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填补制度漏洞等司法建议,并加强跟踪问效。2022年以来,吉县法院针对突出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份,采纳率为100%。
以“执源治理”促“共享共赢”
葛某、梁某与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葛某与梁某申请执行后,吉县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督促约谈被执行人某公司,分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该公司听取督促团队的分析后,改变了消极抗拒的态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该公司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是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吉县法院积极构建执源治理新理念,主动作为,开拓新思路、研究新举措,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建立一个中心,凝聚多元合力。今年7月份,吉县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成立,主要承担案件查询、联系法官和对申请执行案件的统一识别、筛选分流以及执前督促任务。同时,执行事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工作站有效联动,把诉调解纷力量引进执前督促工作,打造“执行员+村社干部+网格员+特邀调解员”的执行联盟,跑出了执行送达、执行约谈、查人找物、督促履行的“加速度”。执行事务中心成立之初,就收到网格员反映一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判决确定的内容未全部执行到位,生活陷入困境。事务中心立即指派执行员调取案卷材料并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原来,该起案件的五名被执行人,均属陕西省籍,案件执行时有两名被执行人因判处刑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未能执行完毕。于是,执行员立即前往陕西调查了解,考虑到该案的执行难度,事务中心移送立案恢复执行,经过多方努力,被执行人在履行部分义务后达成分期履行协议。7月18日,受害人将一面写有“善意执行温润如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的锦旗送到了事务中心,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
立审执沟通协调,全程全域共治。建立立、审、执沟通协调机制,让审判考虑执行,让执行考虑审判,在立案阶段强化诉讼、执行风险提示,给予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的指导和帮助,案件审结后同时向当事人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说服当事人选择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今年8月份,一王姓男子来到执行事务中心,情绪激动地向工作人员反映其与妻子汪某离婚后,汪某不按判决保证自己对女儿的探望,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考虑到探望权执行的特殊性,执行督促团队立即对接审判法官,了解离婚缘由和探望权判决结案的内情考虑,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审判法官与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王某与汪某对探望权判项的具体履行方式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地双方达成具有可操作性且符合女儿生活学习实际的履行方案。王某撤回执行申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2023年1-10月份,吉县法院执行收案3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47%。
执前督促履行,正向引导激励。执前督促团队积极对接审判法官,对生效案件先行进行执前督促,同时对申请执行或恢复执行的案件由执行事务中心在收案后30日内先行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胜诉权益“快兑现”。自执行事务中心成立以来,主动发起督促案件52件,促成执前履行完毕7件,达成和解协议2件,履行到位金额251809.56元,有效缓解了强制执行中的矛盾“再激化”,实现了最理想、最满意的效果——“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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