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 彰显履职担当
长治市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 彰显履职担当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1月3日,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翟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冰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调查阶段,检察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出示了全部证据材料。法庭辩论阶段,陈冰副检察长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警示教育等方面,详细发表公诉意见,指控有力、阐述精准、教育深刻,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出庭履职是长治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对长治“干在先做示范”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长治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引领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以求极致的精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高长治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崔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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