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检察院:“古村+古建+古树”
一体化保护传统村落 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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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县域实际情况,统筹“古村+古建+古树”一体化保护,以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日益稀缺的历史文脉,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探索“传统村落+历史文物+古树名木”保护模式

  针对县域17处传统村落、121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58棵100年以上古树名木等文保单位众多、生态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该院坚持把系统思维贯穿实地摸排、调查走访等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探索“传统村落+历史文物+古树名木”保护模式,在办理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一并办理附城田庄全神庙、张仰玉皇庙、平川南吉祥寺等文物保护案件和玉泉村树龄200年国槐等古树名木保护案件,一体保护传统村落历史及自然原貌。

  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乡镇政府+村委会”保护格局

  针对传统村落保护涵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等难点,该院转变“单打独斗”为“协同发力”,在确定传统村落保护主体基础上,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乡镇政府+村委会”保护格局,明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监管、乡镇政府主管、村委会日常管护的具体保护要求。持续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通过联合组织巡查、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圆桌磋商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存在问题,实现同题共答。

  打造“调查核实+整改落实+回头看”保护链条

  针对传统村落内新修缮建筑与传统建筑风貌不相协调、文物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规范、古树名木上悬挂灯笼等问题,该院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集中送达立案决定书,就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讨论并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会议纪要厘清责任分工,及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对传统村落保护整改情况开展集中回头看,推动六泉乡浙水村投入710余万元开发保护传统村落,实施村庄风貌管控,老房修缮、河道处理等环境整治工程,确保整改到位。

(张锐)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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