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庭上教育+庭后帮扶+矫正回访”制度
陵川:这次社区矫正回访帮教 法检司协同全参与
落实“庭上教育+庭后帮扶+矫正回访”制度
陵川:这次社区矫正回访帮教 法检司协同全参与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以司法审判理念现代化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为触角,做好新时代司法审判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法治合力,更加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陵川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的交流会商会议精神,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落实“庭上教育+庭后帮扶+矫正回访”制度,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矫正对象,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审判机关有温度的人文关怀。
红叶染太行,秋色斑斓彩,山路蜿蜒沟壑纵横,山涧清泉溪水潺潺,秋收后的田野仍然流恋着丰收的景象。宁静的农家小院,一场不同寻常的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法官、检察官、司法局社矫工作人员、乡村干部、社矫对象围坐在院子当中,讲法律、说政策、问情况、访家常,矫正回访传递法律温度,释法帮教感受法律关怀。
“感谢党和政府给我新生,未来的路很长,我一定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好好生活。”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判决生效后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按照社区矫正流程,新入矫对象每周须亲自到社矫部门报告接受矫正帮教情况,参加集中学习,社矫部门每月须实地走访了解社矫执行落实措施。
王某某住所地古郊乡抱犊村深居大山深处,地跨晋豫两省交界,目前未通公路,山路崎岖险峻,每一次外出须徒步数小时才能行至公路,再乘坐公交才能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出现天气异常还须绕行河南省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现状导致王某某无法正常报到参与集中学习,社矫工作人员的实地走访也存在困扰。
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了解情况,经研究报上级许可,专门制定了线上线下联络与借助矫正小组现场回访帮教对接的社矫执行机制方案,抄报法院、检察院后,共同交流会商,决定组成矫正帮教回访工作组,于10月24日驱车+步行,前往王某某所住山村进行矫正回访帮教。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秋日万里晴空,阳光灿烂,随着海拔不断降低,山路也在不断地迂回向下,或倚山而行,或贴壁而过,或扶索而挪,或顺山而滑,眼睛几乎很难离开脚下,而心又随时都会悬在半空。
傍晚时分,不远处河畔崖边,山脚下静谧的村庄进入眼帘,宁静的村庄,古朴的村落,整齐的石板房,原始生态的自然景象,扫却了路途心有余悸的紧张和劳累,心底使然,脚步加快,村里的灯光隐现闪烁,天边月亮也已升起,是等待不速之客吧。
累并快乐着,胸中有使命,心上有责任。放下疲惫,整理心情,矫治工作迅速进入状态,和村委干部对接,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百姓意见,了解王某某平时的表现,人群交往情况,通知王某某面对面交流,听取其社矫以来的思想认识汇报,心得体会感想。之后工作组根据连夜会商,形成回访帮教工作方案。
次日上午,工作组一行走进王某某家中,深入了解其家庭和日常生活状况,与回访对象进行交流,问访其经营情况、思想动态,法检司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结合案情释法明理,郑重告诫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注意的事项,要积极配合监管,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现场针对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对其在缓刑考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予以说明,告知其要从源头上避免托管、漏管及再犯等情况发生。
之后,工作组在村委办公室与村上的帮教矫正小组成员进行座谈,了解王某某思想动态、矫正以来的表现。司法局工作人员当场向王某某宣读了专门调整的矫正执行方案:“借助矫正小组成员(抱犊村支书兼村委主任)完成,每周到所报到调整为每周到村委报到,每两周到司法所报到一次,由司法所布置学习、公益活动内容,矫正小组或村委成员负责监督完成。”王某某表达感谢的同时保证将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并努力改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使命释然,心情放下,带着希望和期盼,工作组一行踏上来时路。村庄依然静谧,依山而建的青石板房,零星般无规则散落着,高低错落,参差不一,却又紧紧相偎,河畔的田野依然有人忙碌收获着晚秋作物。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传递法律的温度,法律的情感,法律的能量,点燃法治的灯光,洒下法治的种子,向光而行,相信记住,我们曾经来过。
(牛钰清 周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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