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检察院:打好“四化”组合拳
探索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泽州模式”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法检新风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推动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最大限度挽救、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泽州县检察院以“欣欣”未检品牌为阵地,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为抓手,通过科学化分、分级干预、因人施策及多元保护,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精准化。

  一是科学划分,确保分级干预体系化。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和刑事责任年龄,制定《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试行)》,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犯罪行为三类。其中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不可为的行为以及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包含了实施了刑法规定,但因未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触法”行为,以及实施的行为已涉及违法,但行为恶性尚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行为。犯罪行为包括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以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类犯罪行为。

  二是分级干预,确保矫治措施差异化。对罪错未成年人根据其行为类型进行分级干预,适配不同的矫治措施,建立罪错未成年人阶梯式治理模式,开展差异化帮教,实现精准矫治。其中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通过定期开展法治讲座、谈心谈话、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制发《督促监护令》进行矫治教育。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则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具结悔过;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同时对采取的干预措施记录在案,对干预措施执行情况可定期考察评估。对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设定考察期,制定一人一策的考察帮教方案,责令未成年人定期进行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情况等汇报,责令接受社会观护,并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三是全程监督,确保案件质效最优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在引导侦查方向、固定关键证据、排摸涉案未成年人等方面发挥作用,切实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审查起诉阶以泽州“欣欣”未检工作室为依托,对案件是否涉及未成年人进行逐案审查,并主动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内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案件中集中反映的未成年人监管漏洞、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落实,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四是多方联动,确保权益保障最大化。持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县妇幼保健院建立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避免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探索“互联网+法治宣教”“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强制报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宣传,主动收集发现罪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包括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在内的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科学教子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车晨星)

(责编:程峰玲、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