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汽车充电这“桩”事 检察公益诉讼促规范
寿阳:汽车充电这“桩”事 检察公益诉讼促规范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现在给电动汽车充电安全了,充电站不规范现象彻底消除了。”日前,在寿阳县朝阳街的某便民充电站,益心为公志愿者魏某某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点赞道。
今年8月,益心为公志愿者魏某某向寿阳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供一条线索:“县城朝阳街某便民充电站未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属于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如果运营管理不规范,不仅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还会损害公共利益,属于公益诉讼的管辖范围。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初步分析后,在辖区部署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专项检察监督,邀请多名专家志愿者对辖区3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投放的50余台充电桩进行全面排查。经调查核实,发现运营企业均存在充电设施未规范配备灭火器、未张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未按季度开展安全隐患检查等问题,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新能源汽车在充电过程中是否会起火燃烧?充电桩旁边是否应当设置消防设施?……8月8日,寿阳检察院邀请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寿阳县能源局、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负责人、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听证员参加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对充电设施的使用、维护、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综合听证意见,寿阳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经营不规范企业限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在监管同时加强消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充电站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大排查,依法监督三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整改落实,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下一步,寿阳检察院将坚持促进公益保护、促进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燃”,共同助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张晋 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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