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朔州市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行动走深走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21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解读了《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单位近期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警示提醒,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两级院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查找和堵住思想、制度、作风等层面的漏洞,结合实际对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进行细化优化,真正从制度机制上防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发生;二要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发挥以上率下、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三要坚持问题导向。驻院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积极强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运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不断提高节日期间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实效。要把纠治“四风”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与持续巩固深化清廉机关创建成果等工作统筹衔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查改相贯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要坚持过节不忘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措施规定,落实市纪委各项廉政纪律要求,确保节俭、廉洁、文明、安全过节;五要严格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做好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宋凯 赵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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