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人“滴酒不沾” 清徐检察机关这么做
让未成年人“滴酒不沾” 清徐检察机关这么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近年来,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要求,从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个案办理中发现类案监督线索,依法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行业治理,督促酒类生产销售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依法能动履职 深挖行政争议 实质性化解纠纷矛盾
2023年3月,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排查发现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系在太原市清徐县某餐厅饮酒后实施犯罪行为。因未依法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标识以及未履行核查责任,清徐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餐厅作出拟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经营者邵某以拟制处罚决定过重向清徐县检察院申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经调查了解,涉案餐厅因疫情原因经营不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清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建议餐厅经营者化身“志愿者”现身说法,并建议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依法调整处罚决定,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检察建议,将罚款数额从50000元降低至26000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注重诉源治理 推动标本兼治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办案检察官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梳理出综合履职线索,依托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及时通过案管部门将线索移送至未检部门。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县域内的商超、饭店等售卖酒类的经营场所未依法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的现象较为普遍。基于调查研究,2023年4月,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定期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检查活动,并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售酒经营场所自觉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规范酒类商品的售卖行为。通过强化诉源治理,目前县域内售卖酒类的经营场所均已依法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扎实融入社会 保护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助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为切实做好“抓前端、治未病”,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以调研报告形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涉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的刑事案件情况,并参照卷烟包装印刷“禁止中小学生吸烟”警示语的做法,创新提出在酒类外包装标明“劝阻、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标识的对策建议。2023年5月,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县域内多家酒类生产企业就在酒类外包装上标明“劝阻、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标识的提议达成共识,主动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自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立足检察职能 主动参与立法工作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根基
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强化问题导向,在《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时,就未检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线索,积极提供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助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以期立法赋能、堵塞漏洞,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在全社会树立和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与氛围。
下一步,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融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助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李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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