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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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沁水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理念,探索深化提高检察听证工作质效。2021年来,共对141件案件组织听证会,公开听证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109余人次参与,实现了“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当事人、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率100%。

  夯基础,规范化推动听证。注重场所规范化。严格按照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方案和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重新选址、升级改造检察听证场所。强化硬件、软件投入,设置听证过程全程无死角同步录音录像、全场景数据采集、记录专用笔记本,并具备中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证据材料展示、数据汇总、远程通讯等功能,实现了听证由“线下”到“线上+线下”的模式转型。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对5件案件进行了网络听证直播,累计观看总量达600余人次。注重程序规范化。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案管部门为公开听证工作牵头部门,各业务部门为主责部门,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好公开听证会务保障、人员邀请、流程监控等,确保听证工作有序开展。检察官注重听证会前准备,认真分析研判,根据案件制定听证方案。通过设置事实调查、质证辩论、听证员提问、听证员单独评议等环节规范听证过程,保障听证意见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注重管理规范化。专人负责建立听证工作台账和听证员个人档案6册,全面、准确的反映听证员履职情况,相关纸质文书等原始材料定期归档留存,做到工作全程留痕;将检察听证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分项目,正向激励检察人员认真规范开展检察听证。

  多参与,透明化公开听证。坚持应听尽听。扩大听证案件适用范围,目前,听证范围已涉及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案件,特别是不起诉案件全面实行公开审查听证。不断强化公开听证宣传工作,通过“沁水检察”官方客户端宣传公开听证的案件、程序及做法,发布公开听证公告20余次、公开听证信息32篇,不断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坚持多方参与。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涉案领域专业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第三方人员参与案件听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处理意见等事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最大限度满足听证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在办理治理煤矸石公益诉讼案件上,邀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县能源局、县林业局、端氏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由人大代表、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全面厘清各方职责,协同各职能部门形成治理煤矸石污染的合力。

  拓渠道,多元化创新听证。探索“双主持”模式。由案管部门检察官和承办检察官同时担任主持人,案管部门检察官任主持人侧重于程序把控,辅助当事人有序发表意见,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则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担任此类角色,2021年来办理的4件有重大社会影响及信访风险案件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侧重于对案件实体调查、重点吸纳当事人合理意见。探索“上门”听证。主动深入当事人居住地或者案发地开展听证2次,将听证工作与调解工作、宣传工作相结合,通过释法说理、普法宣传,有效化解矛盾。如在办理刘某某多次来信反映的信访问题时,深入当事人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开展公开听证,并邀请基层干部、律师一同参与,合力化解矛盾。

  求质效,实质化定分止争。有效化解矛盾。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中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既回应申请人诉求,还有效化解矛盾,100%的案件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均未出现复议复核上诉及申诉上访的情况。加强刑行衔接。通过“公开听证+检察意见”的办案模式,既避免造成处罚失衡情况,也充分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针对帮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被不起诉人,召开了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为防止“不诉了之”,并建议人民银行给与警告等相应行政处罚。加强诉源治理。围绕司法救助、生态修复、舌尖安全、出行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热点,用公开听证促进问题解决的同时推动源头治理。如通过公开听证解决了餐饮具消毒行业的违法问题、现场向监管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刘慧 郭超丽)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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