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检察院履职“三步走”,让隐藏的公职人员违法信息无处可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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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三年来,沁水县检察院危险驾驶案件的受案量逐年攀升。为提高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中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准确性,主动作为,通过构建数据模型、实地核查、召开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举措,携手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审批局等部门凝聚合力,让隐藏的公职人员违法信息无处可遁。

  搭建模型+走访调查。充分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统计系统,获取近三年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主动深入县人社局、审批局调取核实涉案人员的社保缴纳信息和工作单位性质信息。经数据比对后,发现5起涉公职人员的案件中有2名公职人员未如实供述其工作单位,且均未受到本单位的党纪政务处分。经向侦查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走访了解,发现公安机关确实存在查处“醉驾”犯罪嫌疑人作讯问笔录时未仔细核查其身份信息的问题,导致部分涉危险驾驶案的公职人员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未将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通报给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检察建议+跟进监督。依法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对办案过程中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提出了严格审查嫌疑人信息、及时将涉案人员处罚情况通报单位、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等3方面内容的整改意见并收到整改回复。推动公安机关下发《关于逐案逐人核实调查嫌疑人身份的通知》,要求情指中心加快推进“云+”等数据库的建设运用,以检察建议携手公安机关完善办案程序。

  联席会议+凝聚共识。邀请侦查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准确的重要性,推动建立由公检法三家为主,人社局、审批局、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的身份信息联动核查机制,实现涉案人员信息核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醉酒型危险驾驶案办理。(董帆)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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