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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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办案实践运用能力,持续打造“学习型检委会”,近日,泽州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发布的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林主持,院检委会委员及部分业务部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在学习过程中,会前领学人围绕行政检察推进社会治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金融犯罪、刑事抗诉、守护国土国财、助推惠民政策落实5个主题,选取与本条线业务相关、日常办案中常见的检例,提前深入学习,并制作PPT。会上,领学人从指导性案例的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检察履职过程、指导意义等方面展开细致的领学,结合自身办案实际,深入分析检察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并主动查找实际办案中的差距和不足。检委会其他委员和列席人员围绕加强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应用,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和办案水平进行深入交流。

  “本次检委会学习采用案例精讲、PPT展示、集体交流的方式,有效强化了案例学习效果。”检察长杨林评价。他要求,检委会委员要进一步增强案例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持续深化对案例的全面学习,灵活运用PPT讲学、部门学习等形式,改善学习方式、扩大学习覆盖面、延伸学习深度;要学习、借鉴案例蕴含的工作理念、办案技巧,发扬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把学好案例与办好案件、培树典型案例结合起来,提升司法办案实践运用能力,力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宗媛媛)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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