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次座谈中发现一起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

陵川县检察院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和各项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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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一名退役军人家中突发变故,现在只剩其一人,其妻子10年前被人杀害。”八一前夕,陵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座谈交流,在交流中检察官敏锐发现一条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线索。

发现线索后,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冯某某于1982年12月入伍,1985年1月退役后在家务农;2013年其妻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死亡,家庭遭受巨大变故,至今仍未拿到被告人的赔偿款项,如今他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无法劳作;2023年6月,其儿子因突发脑梗去世,其精神亦受到严重的打击,现在他一人生活,家庭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冯某某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帮助冯某某整理所需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考虑到冯某某系退役军人,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加快审批进度,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陵川县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多元化社会救助帮扶举措,并持续跟踪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线索信息移送共享、优先救助、多元救助等机制,并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点”,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通困难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凝聚合力,共同做好“检察+社会”多元化社会救助工作,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今后,陵川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和各项优抚政策,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家庭现实生活困难。(孙燕川)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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