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直诉 阳城县检察院高质效办理一起盗窃案
刑拘直诉 阳城县检察院高质效办理一起盗窃案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7月21日,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拘直诉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从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仅用了5天时间。
被告人崔某某趁邻居吉某某家中无人,翻窗进入其家中,盗走吉某某家中存放的现金,案发后吉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17日,崔某某被阳城县公安局抓获,后公安机关以刑拘直诉程序将案件移送至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20日,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审查案件卷宗,核实证据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认罚。为依法高效办理此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审了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崔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天下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崔某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县法院采纳了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该案启动刑拘直诉办案机制,为案件办理按下了“快捷键”,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了检察办案质效,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翟晨韵)
检察官说法
“刑拘直诉”又名直接刑事诉讼机制,是一种刑事案件的速裁、快速办理手段。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该机制的适用,不仅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还能最大程度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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