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温情守护合法权益
阳城县检察院帮退役军人解困纾难
法治温情守护合法权益
阳城县检察院帮退役军人解困纾难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司法救助是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依法解决退役军人在法律诉讼中面临的急迫困难、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阳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闫某某,她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道:"真的很感谢你们,给我和孩子的生活带来了希望。"
阳城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害人杨某某系退役军人,曾于2000年至2005年在某地参军,荣获优秀士兵等荣誉称号,退伍后回乡工作。2020年5月,因王某某酒后故意伤害行为,杨某某双腿失去知觉,生活无法自理,只能依靠母亲闫某某照顾。杨某某父亲已去世,母亲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承办检察官经初步了解,杨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2022年9月,杨某某和母亲闫某某向阳城县检察院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了案件情况,晋城市、阳城县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决定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共同开展救助工作。
经审查认为:杨某某受到侵害致二级肢体残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加害人死亡已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时,杨某某母亲年事已高,现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来源,符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中困难妇女情形,应当予以救助。2022年11月至12月,晋城市、阳城县两级检察院先后为杨某某及其母亲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54000余元。
为更好地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实际困难,阳城县检察院积极协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妇联等职能部门,通过交流座谈、入户走访,研究制定救助方案,推动社会救助落实落细。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定期向杨某某发放退役军人关爱救助金并将其作为关注帮扶对象,定期跟踪、回访,持续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县残联帮助杨某某办理残疾证,每月给予其残疾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再就业;县妇联定期对杨某某母亲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情绪、释放压力、勇敢直面困难。
阳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退役军人的案件时,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或者民事、行政侵权,无法通过诉讼、仲裁获得有效赔偿、补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退役军人会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退役军人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难、渡过难关,这些举措既彰显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民生关怀、尊崇优待,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翟晨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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