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检察院:一体化履职共促生态修复
左权县检察院:一体化履职共促生态修复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在办理一起武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一体化履职,坚持“惩戒与教育”“打击与修复”“内部协作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做到了融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达到了惩罚刑事犯罪、教育挽救被告、修复生态的良好办案效果,实现了公益保护质效的最大值,最大程度释放了检察效能。
2022年9月18日至21日,武某某两次伙同裴某某等7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左权县某村盗采铝土矿石。盗采的矿石资源中, 597吨被武某某等人以8.96万元进行出售后,剩余的矿石原料及筛选后的粉料经评估、鉴定,价值为7.17万余元。两次涉案总价值共16万余元。私采现场原有灌木植被被损毁,碎石遍地、山体根部形成一圆形采坑,场地地面高低不平,沟坎纵横,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武某某等人非法采矿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修复方案+释法说理”,使生态修复具体可行。2023年4月,该案由第一检察部在履行批准逮捕职能中向第三检察部进行移送,第三检察部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立案。因案发现场非法采矿点曾多次发生过私挖乱采行为,为避免私采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尽快得以修复,该院第三检察部会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至现场进行查看,详细制定修复方案,并确定具体修复金额。与此同时,第三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共同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说明认罪认罚、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将作为重要的量刑考虑因素,增强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检察听证+现场评估”,使生态修复可感可触。2023年6月2日,该院在修复现场举行公开听证。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当事人就生态修复实施过程进行了陈述,并真诚认罪悔过。特邀县林业部门从事营林业务的专家、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在现场就所栽植松树的成活情况、播撒草籽等植被修复效果进行了评估。听证员对修复效果给予首肯。两位承办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左权县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县域私挖乱采现状、“修复司法理念”、公益诉讼职能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现场普法,受到了与会人员一致肯定。
因当事人已积极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效果经公开听证,评估已基本到位,即当事人已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民事责任,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该院依据《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终结审查。
今后,检察机关将秉持保护生态检察一体化履职的办案理念,强化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在线索移送、生态环境修复、现场效果评估、释法说理、提起诉讼等各环节的内部协作;加大与行政机关在现场评估、跟踪监督、凝聚合力上的外部协作,汇聚多方力量,努力绘就左权公益保护的最大同心圆。(张晋)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