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垃圾场 今朝翻绿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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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西河乡某村,对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昔日的垃圾场已全部清除,平整的土地上长出了绿油油的麦苗,旁边的柏树、松树郁郁葱葱,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景象。

  2022年1月14日,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村南部一处约3亩的农用地,随意堆放有大量的建筑、生活垃圾和煤矸石等固体废物,林业、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且垃圾场位于西河乡通往芹池镇的道路旁,臭味熏天,其状不堪,过往群众深受其害,反映强烈。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及时开展了调查取证,原来是村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同意煤矿将煤矸石、建筑垃圾倾倒在该村的农田地里,将该处农用地毁坏。掌握上述情况后,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政府取得联系,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磋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处地块进行垃圾清理和无害化处理,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整治,并责成专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涉事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农业生产条件。西河乡政府、村委、煤矿等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了违法占地行为,并组织人员对案涉地块的建筑垃圾和煤矸石等进行了清理和土地复垦。

  昔日垃圾场,今朝翻绿浪。近两年来,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坚守耕地红线,保护粮食安全,推动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共督促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主体拆除违法建筑30余处,复垦土地560余亩。

  下一步,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对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常态化,坚持“益”追到底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翟晨韵)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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