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公益诉讼再发力,检察监督“护”人居
沁水:公益诉讼再发力,检察监督“护”人居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沁水,因沁河而得名,因赵树理作家而闻名,先后荣获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十。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表彰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迈上新台阶,沁水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沁水县2023年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对县城有关工地扬尘、建筑垃圾等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进行了实地走访。沁水县育英学校内和桃园小区附近堆放了大量的渣土、砖瓦、碎石等建筑垃圾,遇大风天气,场内轻质垃圾和尘土被随风卷起后散落到周边地区,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如今,垃圾突然全部“消失”,呈现的是一片干净平整的土地......
2023年初, 沁水县人大与县检察院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2023年3月, 沁水县“两会”刚结束,一份来自县人大代表关于解决全县建筑垃圾倾倒问题的建议到了沁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手中。2023年4月,该院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在沁水县育英学校拆除现场和桃园小区乡村振兴集中社区项目建设点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且未采取任何遮挡和覆盖措施。在调查现场,办案人员看到空地上堆满了砖头、石块、泥土和生活垃圾。在对桃园小区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调查时,居民向检察官反映,该地堆放建筑垃圾已经很久,为了逃避缴纳建筑垃圾搬运费用,一些人就私自把建筑垃圾堆放到这片空地。越堆越多的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经过调查取证,沁水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对育英学校拆除现场和桃园小区乡村振兴集中社区项目建设点堆放垃圾的问题进行整改。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迅速组织力量对两处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清运等分类处置,并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形成联动检查、清理整治的长效机制,合理解决了长期堆放建筑垃圾的问题。
2023年5月31日,沁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对存在建筑垃圾的区域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堆放的建筑垃圾已被清理完毕,舒适、整洁的环境得到恢复。此次清运建筑垃圾共投资100余万元,清理建筑垃圾2万余吨,所占土地也已平整到位。
沁水县检察院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于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引起的生态环境污染隐患,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行职责,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有力保护,以“检察蓝”推动“沁水绿”,守护着沁水县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服务于沁水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传统的四大领域之一,更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该案的办理,是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有益尝试,是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举措,这将有利于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各自优势,同时又能形成监督合力。
(杨晋波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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