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长治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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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在202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长治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未成年人案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未来的命运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但未成年人往往具有身心发育不成熟、精神空虚、物质匮乏、无法辨别是非等特点,容易被组织、教唆进行一些违法活动,也容易受到侵害。长治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挽救失足青少年,并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严惩,全面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

  长治市两级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严格遵守“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能够适用缓刑的一律适用缓刑。这个年龄段的被告人大多为在校学生,校园时光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判处缓刑可以让他们继续在校学习,这对于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可以更好的回归社会。

       本次宣判共涉及13名未成年被告人,其中有5人被判处缓刑,这五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对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长治法院坚持以宽严相济、准确适用法律为基本前提,对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严控从宽幅度,判处严厉刑罚,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集中宣判的其余8名未成年被告人,因犯罪情节相对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9个月不等刑罚。法院也在此呼吁青少年们,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毁掉自己的一生。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长治法院坚持“零容忍”,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以绝不手软的态度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以绝不松懈的决心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宣判的4名成年被告人,因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15年9个月不等刑罚。

  下一步,长治法院将继续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少年刑事审判“1+N”多元联动平台作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让孩子们每年都能快乐、平安地过“六一”!(冯俊明 赵霞)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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