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

全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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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法制报讯(记者 李青 通讯员 张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远程在线电子签名捺印,确保认罪认罚办案数据全程留存……1月13日,全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

  当日,万柏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以周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和胡某故意伤害案为例,向参加揭牌人员演示了听取意见室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

  承办检察官先后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某某、胡某某先后表示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及审理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现场,技术部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的”的原则进行了封存。

  随后,技术人员向参加揭牌人员详细介绍了听取意见室使用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据介绍,该系统内置标准的办案流程,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硬件设备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证物和实物证据多媒体示证、远程在线电子签名捺印等功能,这不仅有利于认罪认罚办案数据全程留存,也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奠定数据基础,便于上级检察机关数据统计与分析,是构建检察大数据应用体系的根本。

  “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实现,不仅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重现办案全过程,也倒逼检察官切实提升量刑建议、程序适用、释法说理、证据采信等综合能力,更为规范化、信息化、便捷化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闫红花指出。

  万柏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峰表示,检察院将在今后办案工作中要求办案检察官全面使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并在使用过程中规范用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着力提升在“镜头下办案”的能力。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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