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到位” 构建“六大机制” 开展“两大活动”

绛县司法局有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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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19年以来,绛县司法局落实“四个到位”,构建“六大机制”,开展“两大活动”,有效推进乡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充分夯实了社会稳定基础,切实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受理社会矛盾纠纷762件,化解调处746件,占比97.9%,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群体性械斗引发的激化性社会矛盾纠纷发生,为“四宜绛县”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氛围。

一、强基础,落实“四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以“三零”创建为契机,乡村两级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网络覆盖到位。在乡镇,依托综治中心或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合理设置“一窗五岗两室”8个功能区,即,一窗:信访接待窗口,五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两室:人民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在村中心,采用“3+X”模式,即:纠纷受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拓展职能,形成“一中心多功能”的服务格局。

(三)队伍建设到位。一是配齐配强调解力量。全县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兼职调解员769名。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11个,“巾帼调解团”9个,“和事佬”调解小分队20个。二是建立调解人才库。吸收退休干警、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的政策专家36人,建立起调解人才库。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去年以来,县乡两级先后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会25场次,培训1500余人次;组织网格员培训会32场次,培训700余人次。

(四)人财物保障到位。绛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优先落实了30万元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乡村中心建设经费。全县调解员工作补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重长效,构建“六大机制”

(一)建立排查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捕捉,准确研判,全面把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

(二)完善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员对矛盾纠纷调解典型个案进行分析研判,通过交流、讨论、点评等互动形式,深入探讨,形成指导性意见,推进调解。

(三)强化运行机制。在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行“三簿一卡”制。“三簿”即社会矛盾纠纷登记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登记簿、社会矛盾纠纷研判记录簿。“一卡”即矛盾纠纷分流卡,对调处不成的,移送到乡镇调解中心。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落实 “三簿一卡一台”制,“三簿一卡”与村相同,“一台”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点员台。对乡镇穷尽办法仍达不成协议的,由县级中心派员或协调相关部门下派乡镇或矛盾纠纷事发地进行调处。

(四)规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了案件受理、全程引导、案件移送、联调联动、疑难纠纷会商、协议确认、信息反馈等一系列制度。对排查发现或群众申请的矛盾纠纷,由属地村、乡镇中心、县级分层逐级调处。最大限度地实现纠纷受理流转、移送委托调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做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闭环式流转,全链条解决”。

(五)落实回访机制。对调处的细小纠纷通过电话回访落实,调处的一般矛盾纠纷由专人督促落实,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专人跟踪落实,防止纠纷反复和矛盾升级。

(六)激活对接机制。畅通了矛调中心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局等联席会议单位的联系渠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同向发力,实现对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整体联动,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三、促提升,开展“两大活动”

(一)法治宣传活动。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非法集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走村入户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册,同时通过版面宣传、标语宣传、媒体宣传、墙体宣传,以及“三零‘安康杯’”竞赛、“法治邮路进村”、“循法信法、依法办访”和文艺宣传小分队进村等全方位、多元化的宣传,营造起浓厚的“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拓展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活力”。

(二)“调解七进”活动。以“调解七进服务三零”为载体,要求人民调解主动作为,“进网格”“进物业”重点排查化解婚姻邻里纠纷,“进连锁企业”“进综超市场”重点排查化解与百姓生活密切的生产消费领域纠纷,“进法庭”“进派出所”“进信访大厅”重点协助排查化解矛盾集中领域纠纷。以设室、挂牌、亮标、值班“四有”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排查化解冲突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张至善)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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