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破产案件质效 服务保障营商环境

晋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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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陈文泽)7月6日上午,晋城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暨优秀破产管理人表彰大会。晋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建民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晋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完中汇报了协会工作开展情况。晋城市中院民四庭庭长张艳利通报了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提升破产案件质效、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了交流研讨。

李建民建议,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破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发挥优势,律师协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破产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中介机构和人员;要加强沟通,律师协会和破产管理人协会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为破产工作作出更好的贡献。

张建康指出,破产法是转型经济国家改革的“宪法”,是经济改革的母法。一个国家地区破产法治的完善程度是衡量该区域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标准。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良好的区域性营商环境,需要破产工作持续赋能加持。张建康强调,全市两级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要坚持高站位,勇挑新时代使命担当,把握时代脉搏,增强责任感,树立“做好破产工作就是为优化晋城营商环境作贡献”的意识,助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要坚持高标准,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和定位,推动管理人积极主动履职。要提升业务素养,准确理解破产法的立法原理,严格按照破产法规范办理,要在实践中有务实性的创新,善于破解破产案件中的瓶颈问题。要坚持法院、破产管理人和社会各界协同推进,抓好关键案件办理,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破产法的宣传,提升群众的参与度、认可度、获得感。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创新思路,提升能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开创破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成绩。

会上,对2018-2020年度优秀破产管理人进行了表彰。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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