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心理教育
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心理教育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根据《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日前组织开展了集中心理教育辅导现场会。
现场会由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冀慧君、张潞芳现场授课。
在集中心理教育过程中,心理咨询师通过互动环节,筛查出了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韩某某、冯某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散会以后,心理咨询师又对三名矫正对象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单独疏导,矫治。
屯留区司法局局长杨晓娟指出,以后的集中心理教育要形成系统化、长期化、规律化,为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心理咨询专题档案,及时疏导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心理问题,对于可能存在的再犯罪风险隐患要早发现,早化解,为创建和谐、稳定的屯留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范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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