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督导组到晋中开展
“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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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推动“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走深走实,2月22日至24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副处长仝占强一行到晋中,就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晋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宏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介休市社区矫正中心、介休市宋古司法所、榆次区社区矫正中心、榆次区路西司法所、张庆司法所、郭家堡司法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开展“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山西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等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等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调研,并指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后,督导组与部分县区社区矫正股股长、司法所长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调查评估及监督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从监督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结合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

  仝占强对晋中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此次督查情况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他强调,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中的具体体现,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提高学习意识,学懂、吃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到“心中有尺,行事有度”。要提高执法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办案程序,强化履职担当,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晋中市将以此次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强化监管举措,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划片督查,对重点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抓实抓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活动顺利推进。(李宇航)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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