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合力推动司法改革向乡镇纵深发展
吉县合力推动司法改革向乡镇纵深发展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党和国家对司法工作的总体布局和明确要求。2022年,吉县司法局把《民法典》普及宣传、执法队伍建设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列入了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县乡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按照“规范组织机构,理顺职责关系,强化和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准发力,高位推动全县司法工作。
一是抓组织建设,以“放权”为核心,高位推动县乡村司法体系建设。5月20日前,按照山西省委、临汾市委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决策部署,吉县闻令而动,紧扣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政府县长担任双组长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组织部、编办、司法局、乡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队长的综合执法队。
吉县司法局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机制的制订工作,法治工作股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从 5月30日起,改革专班先后召开了5次座谈大会,公开征求了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意见,深入7个乡镇73个行政村,历时半个月反复修订之后,起草了《吉县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全县赋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推进落实工作中,针对乡镇执法职责和执法边界,解决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会干问题,吉县司法局编制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使用手册》《吉县乡镇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吉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有效地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做到了责权明晰,执法有据,件件工作有跟进,有落实。
二是强执法力量,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夯实乡村综合执法基础。吉县司法局根据各乡镇现有合格执法人员情况,经乡镇推荐,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审核,先后对5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统一的司法培训,并通过了“2022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最后报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资格复核,有40人获得了执法证认领资格。目前,吉县各乡镇执法证人员由原来的14人增加到了 54人;2022年12月16日吉县司法局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印发了《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次申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动员乡镇具备申领执法资格的公职人员参加考试,积极抓好执法证申领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而解决乡镇执法人员不足问题,逐步使各乡镇专门执法人员分别达12人。
在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方面,吉县司法局建立了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今年共开展了9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邀请县直各执法部门专业人员就执法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过程中证据的取得等方面进行了2次大型线下培训和1次实操实训讲解,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直观地学习了解了执法全过程,强化了执法技能,奠定了乡镇执法基础。
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各乡镇执法人员信息上墙,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了公开透明执法。目前,各乡镇执法队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已正常开展工作。
三是重司法宣传,以《民法典》为重点,合力亮化百姓生活。吉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司法近民,司法亲民,司法为民”理念,利用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联合农业综合执法队、消防大队深入农村,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召开专题讲座等形式,就《民法典》中涉及“三农”、生态环境和消防方面的条款作了宣讲;以典型案例为抓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发生在农民身边的案例,如农民焚烧秸秆引起的环境污染纠纷以及“三轮车载人”引发的交通事故等,纠正了广大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违法隐患问题和行动。
同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居)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作用,利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图书室、法治长廊等阵地,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引导广大村民认识到民法典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用,是人们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法制强,事事益,培育村民形成“凡民事小事劝和,大事调和;遇刑事人人知情可报”的良好氛围,实现村规民约依法规范,真正让民法典“典”亮群众美好生活,让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真正落地落实,发挥作用。
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而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吉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立体推进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通了法治在民间的最后一米距离,为续写吉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提供了法治保障。(苏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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