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司法局举行基层司法所警用电动车发放仪式
交城县司法局举行基层司法所警用电动车发放仪式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11月23日上午,交城县司法局举行基层司法警用电动车发放仪式,为全县基层司法所发放了8辆警用电动车,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日常走访用车问题。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承担着调解纠纷、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此次配备警用电动车,不仅强化了基层司法所业务装备,更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干警工作“出行难”的问题。配发仪式上,交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薛耀刚就管理和使用好执法电动车辆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落实责任,严格监督,切实强化车辆管理;二要正确使用,注重养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三要物尽其用,科学使用,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各基层司法干部纷纷表示,要以此次配发警用电动车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把配发的装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所。(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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