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关县编办、司法局联合召开下放乡镇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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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0月31日,偏关县下放乡镇部分执法职权座谈会在偏关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根据《决定》,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11个领域的55项行政执法职权将部分职权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执法。

  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局长陈殿君传达了《决定》,逐条对照《指导目录》进行分析研判。他指出: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要好承接工作,县直各单位、8个乡镇实际情况不同,要因地制宜推进行政执法职权的下放,切实履行职责;三是抓好承接事项的落实,加大技术培训,确保接得住、放得下、管得好。

  县委编办杨凯指出,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充分论证交流,明确主体责任,避免出现多头、多层次执法的情况。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规范程序,认真梳理下放执法事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强化制度约束、业务培训、日常监管等,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放承接落实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动,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下放行政执法职权的强大合力,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动行政执法职权下放承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郝军)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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