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验收工作
省司法厅开展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验收工作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省司法厅积极开展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验收工作。
近日,在对通过复审的村(社区)进行了资格审查后,省司法厅一级主任科员张亨斌一行,在云冈区司法局副局长何峰等人陪同下,前往云冈区开展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验收工作。检查组实地考察了云冈区平源街道安福里、和瑞街道泰安里等社区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细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二是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看齐,打造更高水平的示范村(社区);三是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设施的利用率,扩大民主法治阵地的规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夯实基层普法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今后,云冈区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丁建华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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