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吕梁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精神,吕梁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为确保文件的质量,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草拟稿。起草期间还广泛地征求意见,听取了吕梁市各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吕梁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毅两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讨。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后,形成了请示稿,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于近日印发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
文件从充分认识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吕梁建设的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和切实强化公职律师公职律师的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文件提升了对公职律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定了“十四五”末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的目标,明确了公职律师职能定位和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公职律师名录等措施强化了设立单位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加强了党委政府对公职律师工作的领导和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必将推动吕梁市公职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吕梁市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市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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