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员和践行者
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员和践行者
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准确理解、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7日,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开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组织学习《法律援助法》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
培训会上,“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丽从立法背景和过程、重要功能和定位、遵循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与理解适用等四个部分逐条讲解了《法律援助法》,解读了《法律援助法》与《法律援助条例》的区别和不同,以及新增和修改的部分,特别讲解了《法律援助法》的机构和人员、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等条款。山西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欢欢围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基本职能、实务操作技能,结合自身在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经验,交流分享了热线接听服务规范。
本次培训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服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法律援助法》,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发挥,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的行动自觉,要努力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员”;大力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短视频APP等新兴媒体,创新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法律援助法》普法宣传;要努力做好《法律援助法》的“践行者”,坚持拓展基层法援服务网络,全面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法律援助供给质量,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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