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司法局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会
朔城区司法局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的新要求、新期待,6月7日下午,朔州市朔城区司法局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会,朔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基层司法所及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朔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平德主持。朔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调度了前期创建工作,贾庄、神头、小平易三个司法所围绕“党建示范引领”“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业务实绩”“村级调解”就“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平德通报了前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情况,详细介绍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目标,传达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创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并与参会人员一道,认真对标创建标准逐一梳理,对在创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生旺指出:今后,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准确把握“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路径,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高标准创建,夯实司法所建设“基点”。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到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二是靶向精准施策。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增加资金投入;三是强化分类指导。建立“分批创建、梯队培育”模式,将14个司法所分成4个梯队按照“一所一品”进行培育。
释放社会化效应,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点”。一是完善特殊人群教育改造“主阵地”。推行“两类特殊人群”网格化管理、全天候全时段手机定位实现精准帮教管控;二是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以“春花调解室”“老王调解室”为标杆,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张网。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照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全力以赴加快“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进度,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宋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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