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召开法治乡村建设意见建议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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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治乡村建设的精神,做好推进全区法治乡村建设谋划工作,探讨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推进法治乡村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护航长治市潞州区乡村振兴工作,4月7日下午,潞州区司法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法治乡村建设意见建设工作座谈会,太东、东街司法所所长、广场东社区、安康社区主任,局机关宣教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参促股负责人参会。局长赵潞淳参加,副局长焦晓丽主持。

  会上,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岗位、司法实践、基层实际,围绕《山西省法治乡村建设村级指标体系意见建议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针对潞州区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展开了深入探讨、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真正实现涉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探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职能,动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参与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助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一站式”解决;深入探讨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为应对工作困难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方法;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本着部门参与基层配合的原则,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最后,赵潞淳强调,一是努力把大家的好的建议落到实处,转化为治理成果。二是法治乡村建设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希望提出更好的举措和建议,不断开创乡村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王霞)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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