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
评选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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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民众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3月16日下午,绛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联席会议在县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绛县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法治工作的副职参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栖源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利民主持会议。

  当天会议上,绛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韩新宇对如何落实和推进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绛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栋梁也对此项工作的业务规范进行了解读。

  张栖源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于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增强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平安绛县”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栖源强调,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抓好“三农”的基础工作和乡村振兴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一要严谨环节,有序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把控好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环节,有步骤、有程序地进行创建和培训;二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县、乡(镇)村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及建设标准,靠前指挥,精心部署,一抓到底;三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分批进行、逐步推进;四要跟踪督促,认真指导。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张志善 陈冬燕 石广彦)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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