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21年,尧都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周密部署、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践行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的司法理念,用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和标准办好每一件群众身边“小案”,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立足该院办案体量大的工作实际,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608件608人,根据省检察机关办案参考标准规定,不起诉217件217人。共受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权类、交通肇事类、故意伤害类等轻刑案件126件164人,对83件91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18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冲突。制发相关检察建议14份,牵头召开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交警机关的工作推进会,确保行政处罚和政务处分及时跟进。进村、入社区、到单位公开送达并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同步开展法治专题宣传,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用力守护群众公共利益。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7件8人,起诉19件34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以3倍惩罚性赔偿,从经济上痛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分子,《检察日报》对该院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深度报道。严格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区交通运输局整改更换井盖39个、雨篦9个,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在多地点、不同时间段盗窃窨井盖的杨某某,保障群众“脚底安全”。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56件85人,起诉76件127人。会同公安机关建立“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提升保护被害人综合水平,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捕8件12人,不起诉5件9人。其中,2人为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1人刚被大学录取。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家访150次,对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260次,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深入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16次,举行检察开放日2次,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懂法意识。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办理信访9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共受理涉法涉诉控告申诉案件39件,均已办结。主动作为、应救尽救,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依职权为一起强制猥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与教科局、学校联动开展心理疏导,帮助被害儿童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尧都为目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6件873人,批捕523件7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37件1906人,起诉1148件1579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聚焦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共批捕259件294人,起诉243件278人。在办理诈骗养老金系列案件中,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坚持治罪治理齐头并进,推进治理养老金发放监管漏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6件33人,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已回复。
聚力守护高质量绿色发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 3件6人,起诉9件15人,对涉嫌污染环境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被破坏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落实,“清四乱”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清理河道垃圾820余方、1312吨,拆除岔口河河道内违规修建的700余平方养殖场两处,实现仙洞沟涧河污染河道“一键修复”,守护汾河清水长流。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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