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

范海生同志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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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月25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吕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欣宁、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小霞、吕梁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闫玉萍、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樊海刚出席会议。会议由郭鸿同志主持。

  张欣宁宣读了关于吕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任免决定,范海生同志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鸿同志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张欣宁就市检察院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勇于自我革命。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二是积极跟进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切实加强民生检察保障。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权威高效。依法、妥善、有效履行好监督的职能,助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四是提升队伍素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范海生同志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吕梁精神,竭尽全力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督、促发展的职责与使命,恪尽职守、勇毅前行,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全力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贡献力量。

  郭鸿同志表示,组织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对吕梁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对吕梁检察未来发展的殷切期望,并对在吕梁检察工作期间全体检察干警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决拥护组织决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范海生同志的带领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吕梁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吕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张军)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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