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首例行政诉讼抗诉成功案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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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月5日,襄垣县首例行政诉讼抗诉成功案件,在襄垣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受长治市检察院指令,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并依法履行职责。

2021年3月8日,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该案系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不予行政许可纠纷案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后,相对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以行政机关违反“程序正当”原则为由,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通知,责令行政机关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后行政机关第二次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相对人不服再次诉至襄垣县法院,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后相对人不服法院判决,向襄垣县检察院申诉,请求监督。

严审细查 精准抗诉

承办检察官调阅案卷材料,认真进行了书面审查,多次与监督申请人沟通,核实相关情况,并向行政机关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经过前期一系列审查工作,承办检察官认为原审法院审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同年7月9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指令襄垣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严审细查,精准监督,延伸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赵娟)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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