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2021年11月30日,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太原召开。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高院专职委员邓一峰主持会议,其他有关人员及全省各地市36名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
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致力于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推动山西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而设立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接受主管单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山西省民政厅的监管。
王书红在讲话中指出,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山西破产审判和破产业务发展到现阶段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省破产管理人工作迈入了自律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新阶段,这是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推进全省破产审判工作,建设法治山西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必将为山西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重大作用。
王书红对协会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大局,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保持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省法院党组的监督,勤勉尽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二是要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协会的功能,体现服务会员、规范行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围绕协会的宗旨,引领全体会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纽带及平台作用;
三是要加强学习交流和协会自身建设,充分贯彻“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注重向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致力于提升我省破产管理人的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好的制度管事管人,要将山西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成全国一流的协会。
据悉,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愿意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山西省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破产业务人员自愿组成的协会。在党的领导下,下设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职能部门进行日常运转。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致力服务全体会员;支持会员承办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代表全体破产管理人协调各级法院、司法行政、财税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成立大会后,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按照议程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等,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3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5名。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12名、秘书长1名,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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