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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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今年以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成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18日上午,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39位申请执行人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1001532.8元。

潞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常务副院长张忠利、副院长杜有利出席活动,执行局部分干警、财务人员及申请执行人代表参加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现场监督见证。

执行案款发放现场,法院财务人员认真梳理、逐一核对当事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签字确认,案款发放过程有条不紊。

到场的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案款,“感谢潞州区法院排除艰难险阻为我们追回了大部分房款,原以为追不回来的辛苦钱,执行法官为我们追回了,确实是为人民办实事!”领到执行案款的闫某某激动地说。

为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代表将一面印有“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三晋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汇聚点,以用足用好用活执行措施为切入点,以优化执行案款管理为着力点,以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为落脚点,综合运用司法拍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款清理以及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冯俊明 李佳)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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