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推进会
朔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推进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加强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改判四类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统一裁判标准,防止程序空转,11月19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推进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永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各民事审判员额法官、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民事审判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改判案件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发现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截止目前的审判质效。王永生副院长、李志刚专委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广泛听取了各基层民事审判员额法官的意见,并针对典型案例展开深入研究。
会议指出
朔州两级法院必须高度重视对“四类重点案件”的监管。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审判质效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素质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加大对民事案件审判质效的把控,完善案件审判各项质效数据,加强两级法院沟通,统一裁判尺度、法律适用,对标对表,固强补弱,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三要围绕审理民事案件核心指标,坚持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审判工作质效,找准短板,深入剖析,切实抓好整改,强化对民事审判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共同推动提高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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