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书“搬走”一座“垃圾山”

长治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履职中“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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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讯(记者杨瑾 通讯员赵娟)堆积了20年的“垃圾山”清理了,土地终于恢复了新绿;让人头疼的养鸡场搬走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更舒适了;田间地头的农用薄膜处置了,“白色污染”得到了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长治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落脚点,贯穿日常检察司法全过程各环节,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履职中“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葆本色”,帮助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垃圾都搬走了,干净多了。我们家终于可以开窗了,路过的时候异味也都没了……”当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到潞州区黄碾镇某村,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查看时,村民们的回答让检察官感到欣慰。今年4月,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在潞州区黄碾镇某村一煤业公司的东侧,长期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环境。4月8日,潞州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清除该宗土地上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恢复土地原貌,并组织恢复耕种长期闲置的耕地,切实保护好农村土地资源。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5月11日书面回复潞州区检察院,已向村委会下达《限期清理通知书》,督促尽快清理,村委会用两周时间将垃圾清理完毕,清理垃圾共计300余车、6000余立方。

废旧农用薄膜遍布田间地头、沟渠,在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农村面貌的同时,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今年3月,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些村镇多处耕地被废旧农用薄膜覆盖未及时清理,造成土地污染的问题。壶关县检察院经分析研判后,4月30日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检察建议中反映的问题,联合村镇,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并在全县每个村建立了回收点,在乡镇建立了回收站。

今年6月中旬,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县农田、沟渠中,弃置大量超薄农用薄膜以及薄膜焚烧后的塑料残留,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影响了农田的肥力。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农用薄膜使用、回收顽疾,有效治理了农田土壤污染,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一份检察建议书,改变了村民的生活环境。今年3月3日,屯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屯留区上村镇某村村民反映养鸡场污染环境的线索后,对本案立案调查。屯留区检察院通过讨论研究后,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上述单位及时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督促涉案养鸡场整治,消除其污染环境等问题。经多方协作,养鸡场进行了搬迁,鸡场粪污已全部清除,所占土地进行了复垦,困扰当地群众5年之久的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先的化粪池就在路边,一年四季远远地就能闻到臭味。现在养鸡场搬走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也更舒适了。”养鸡场附近的村民说。

美好、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是重要的民生福祉之一,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职能,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为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检察力量。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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