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
举行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临汾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
举行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10月20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临汾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并在临汾三中举办临汾市市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集中聘任仪式,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临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及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牛福生及班子成员、相关负责人,市直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校长60余人参加会议。
马红彬指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落实宪法法律规定、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生动体现。各位法治副校长要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初心、务求极致,不忘重托、不负期待。
一是要深耕细作,笃行致远。要立足办案实践和自身阅历,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精心准备法治课,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要适时邀请老师、家长、学生到检察机关参加座谈、开展活动,了解需求、增进情感,让法治副校长“名副其实”。
二是要苦练内功,厚积薄发。要虚心向老师们请教,学习讲课的艺术,在激发兴趣、调动气氛、增强效果上下功夫。要加强学习,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拓展法治视野,举例印证,以案释法,做好法治教育工作。
三是要拓展延伸,深化效果。要深入了解学校及周边安全现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有效手段,解决校园及周边侵害学生权益的问题。要积极优化整合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全链条社会支持体系。
牛福生指出,未成年人是家庭、社会、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近两年,临汾市检察院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参与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意义深远。检校双方应充分利用好法治副校长机制,加强在依法治校和法治教育方面的协同配合,发挥专业和职能优势,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各学校要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保障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确保法治教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任重道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承“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法治化上精耕细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使命,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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