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三措并举实现人民调解“进派出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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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公安局积极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创新举措,实现了人民调解“进派出所”全覆盖,有效地丰富了多元解纷实践,打通了全市治安领域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依托一项“制度”,筑牢保障根基

2020年11月,晋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全市公调对接原则上实行三层级对接机制:即各县(区、市)公安局与各县(区、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对接,基层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城乡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重点对治安领域的民间纠纷、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涉及的民事赔偿纠纷依法调处。

二、做好“四有”规范,提升标准水平

2021年5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七进、服务三治三零”创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调解七进”专项活动,要求“进派出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月19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公调对接”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解七进”专项活动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单位创建,全市公安派出所闻令而动,严格按要求完成调解室标准化建设,即设室、挂牌、亮标和值班工作。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134个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人民调解“四有”规范化建设,为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整合两类“资源”,工作提质增效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通过依法依规开展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效整合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两类资源,实现了资源互补、融合发展,提高了纠纷调解成功率。截至9月底,全市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76人次,调解行政调解类纠纷5108件、人民调解类纠纷675件,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晋中”“法治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晋中市司法局)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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