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执行化纠纷 执行案款终到位
灵活执行化纠纷 执行案款终到位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非常感谢执行法官加班加点进行调解,才能让我这么快拿回全部执行款,你们真是人民的法官,承诺的事情就是能如期兑现……”9月1日,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宋靖宇办公室内,被执行人刘某某将全部剩余案款11万元交到申请执行人白某之妻李某某手中,李某某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案件缘由
申请执行人白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了解到本案系一起驾驶装载机运砖操作失误造成的人身损害案件,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之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某为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劝告被执行人刘某某尽量筹集部分资金以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但被执行人刘某某开出的只是“空头支票”,并未筹集资金。而在准备对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刘某某母亲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和解,于是该院执行局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见面沟通,想方设法从化解矛盾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深入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考虑到被执行人刘某某无父且靠打零工为生,为减缓被执行人还款压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案款可分三次支付,两年予以还清。
在第一次赔付10万元后,由于申请执行人白某长期住院治疗花费巨大,如今急需用钱,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从中调解,被执行人答应提前一次性赔付申请执行人11万元了结该案。最终该案于9月1日及时圆满得到解决,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称赞,促成案结事了人和,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生无小事,执行有温度。朔城区人民法院自开展“执行利剑”行动以来,认真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执行和解和强制措施共同发力,使当事人的“纸上权利”早日兑现成“真金白银”,力争让每一个群众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郝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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