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人民法院提醒:金钱往来,一定要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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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2021年7月19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张海峰接到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称其在2006年给某砖厂拉砖,运输费共计4800元,砖厂愿以48000块红砖抵顶运费,并给原告出具一张准拉条。但因砖厂倒闭,认为被告以砖抵债的承诺至今没有兑现。

细致了解案情 分析争议焦点。张海峰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被告核实情况,随后了解到砖厂在2011年关闭前已经将原告的运输费结清,但因时间间隔太久,账本等证据暂时找不到。在组织原、被告面对面调解两次后,张海峰分析,此案的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履行了结清运输费的义务。

旧账本重现 矛盾终化解。经过张海峰耐心细致的分析和引导,被告意识到自己当年结清运输费后并没有销毁给原告出具的准拉条,如果现在无法提供结清证明,可能要再结一次运输费。几天后,被告终于找到了砖厂的旧账本,经张海峰与原、被告当场核对,此案真相浮出水面,被告确实已将运输费结清,原告因此也向被告真诚道歉并撤回了起诉。

 调解员张海峰在此提醒大家:在金钱往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全程留痕!

还钱毁旧条,

不行写收条,

凭证要留好。

最好去银行,

转账记录全,

随时能查询,

误会纠纷少。(蒋益忠 田苗)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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