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护苗助成长”专项宣传活动
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护苗助成长”专项宣传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现象,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5月28日,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携手屯留四中共同开展了“法援惠民生 护苗助成长”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特别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李萌讲授法治课,内容聚焦“校园霸凌防治”与“民法典进校园”两大主题,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助力学生深入学习法律知识。
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校园霸凌问题,法治副校长李萌结合近年来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并且向学生阐明肢体暴力、语言侮辱、网络欺凌等行为的违法性,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欺凌防治的相关规定,并重点讲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介绍民法典相关内容时,法治副校长着重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规定。例如,民法典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以及在校园霸凌事件中学校、霸凌者及其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具体案例,如一起因校园霸凌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精神受损的案件,法治副校长深入剖析了各方在民法典框架下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霸凌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授课结束后,进入宣传手册发放环节。屯留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将一本本精心准备的宣传手册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简要介绍了手册的主要内容。宣传手册中,《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条例》部分,详细说明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范围和程序,让学生们了解到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和帮助;《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个方面,阐述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民法典》部分,则选取了与未成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如民事行为能力、人格权保护、侵权责任等,进行深入解读。
下一步,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优势,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针对校园安全、网络诈骗、家庭教育等热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范云飞)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