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丰州司法所探索“警示+公益”双轨制社区矫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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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筑牢基层安全稳定防线,武乡县司法局丰州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针对监管对象特点,始终坚持严管重教,全面探索“警示+公益”双轨制社区矫正新模式。

从“被动听”到“主动讲”,让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变双向共鸣

深入开展“以身‘示’法我来说”警示教育活动,将传统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课堂单一式警示宣教模式,拓展为矫正对象轮流登台,化身“法治宣传员”,以亲身经历讲述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和经过,“现身说法”反思犯罪起因、过程及判处刑罚后的心路历程,真切表达接受矫正以来的认知和感悟,达到反省自己、警示他人、引起共鸣的效果;其余对象以个案分析,共同探讨此类犯罪特点和危害,达到“双警示,双教育”的目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延伸解读相关法律知识,共同开展“警示+普法”教育活动。通过模式的转变,提升了教育矫正质效,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从“一刀切”到“精准分”,让公益劳动从机械执行变效能倍增

以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别为依据,建立内部分组管理制度,由矫正期限长、认罪态度好、思想觉悟高的矫正对象担任小组长,日常提醒组员报到、签到,督促组员参加学习、劳动,形成内部监督、内部帮扶的循环体制。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与社会劳动和公益服务,不断提升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矫正对象集体观念和法治意识,有效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根据矫正对象特长优势和经历特点,实行精准分类,科学分组。将文化基础好的矫正对象,编组为法治宣传小分队,进村入企“以身说法”开展普法宣传;将特长优势突出的矫正对象,编组为公益服务小分队,在重要节点和公共场所投身社会劳动,提供公益服务;将违反交通法规的矫正对象,编组为秩序维护小分队,在学校周边、交通卡口参加“校园护学”“交通劝导”等志愿活动。通过科学组队,精心组织,激发了矫正对象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公益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筑牢了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监督、服从管理、自我约束、严守法规的思想意识,促使矫正对象在服务群众中赢得了尊重,在回归社会中增强了自信。(路丽丽)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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