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司法局督导检查基层司法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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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确保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顺利通过司法厅验收挂牌,近日,古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晓华,社区矫正与基层工作管理股工作人员深入旧县、古阳、岳阳司法所督导“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及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严格按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验收评分表6项72条标准,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逐项打分,对标对表,多策并举,针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逐项打分查阅资料的同时,还详细了解了各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础性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询问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邢晓华指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是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一环,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要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持司法所外观标识和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彰显司法所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所长要率先垂范,严守工作纪律,主动作为、创新发展,高标准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推动古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接受基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三是要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细致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确保安全稳定。四是要提高办公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无小事”提上重要位置,要时时检查门窗锁具,保证锁扣牢靠、闭合紧实;要排查电线电路,确保漏电保护状态良好,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下班及时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同时,在雨季来临时机,要及时关注房屋排水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周海 杨晓燕)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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