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司法局:聚力加强六大建设 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大宁县司法局:聚力加强六大建设 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重要的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在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全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以来,大宁县司法局对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大力加强六大建设,先后将曲峨司法所、昕水司法所打造成了“枫桥式”司法所,为建设平安大宁、法治大宁奠定了基础,也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保障。
聚焦政治建设 筑牢政治忠诚
在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过程中,大宁县司法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前列。
成立党小组。根据上级及县委组织部门要求,结合大宁县司法局实际情况,为了方便沟通交流,该局在5个司法所中成立了党小组,在局党支部的管理、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坚持开展党建活动。各司法所均设有党员活动室,党建制度全部实现了上墙,党员定期参加“三会一课”。各司法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对“三个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签署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强化廉洁自律。
党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司法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纠纷化解、法治宣传、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真正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规范司法所管理
管理体制规范。该局全面落实司法所以“司法局、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机构独立、专编专用,满编运行。曲峨司法所现有政法专项编3人,昕水政法专项编2人,无被挪用、挤占、截流和空编现象。
工作制度健全。该局严格按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的要求,明确了司法所12项基本职能,完善了司法所15项工作制度,规范了司法所各类业务台账档案格式,进一步实现了管理体制科学化。
推动组织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人员素质
加强人员配备。司法所目前全部实现了5人所,司法所所长均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该局通过委托业务服务,分别为各司法所配备专职调解员1名。
提升人员素质。该局积极组织司法所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开展日常工作经验交流研讨、鼓励司法所人员参加法考等方式,不断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
接受群众监督。该局在各门口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并标注举报电话,同时在线上线下定期发放司法所满意度调查问卷,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为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基础。
注重业务建设 彰显职能优势
枫桥司法所创建以来,大宁县司法局狠抓司法所各项业务,全面彰显司法所职能优势。
主动作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所每周安排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坐班,对群众的法律文集进行解答,落实“首问负责制”。定期组织值班律师进村入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司法所对于乡镇党委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合同协议等积极联系免费法律咨询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指引,真正做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定期到所在村委开展普法宣传、解答咨询、化解纠纷等工作,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
维护稳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求司法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深入风险隐患大、矛盾问题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盲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化解,妥善处理。针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就地予以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外溢、上行。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加强重点矛盾纠纷化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综合研判分析,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过激极端情形、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及时制定相应稳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做到一事一分析,事事有对策。特别是对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发挥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及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作用,依法及时妥善予以化解。
加强监管,做好两类人员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督促司法所严格依照《社区矫正法》及实施细则监管和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现场报到、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定期走访、手机定位监管、心理疏导等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托管不漏管。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工作,做到“一人一档”,定期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动态,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最大限度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全部落实了必接必送制度。同时,依托“互联网+”新模式,利用现场宣传、微信、电话等方式推广远程视频会见,搭建好高墙内外的“亲情桥”。
创新形式,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该局定期组织司法所利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知晓度。开展法律七进系列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专题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认识。
创新村级调解建设 推动多元解纷发展
在打造“枫桥式”司法所的过程中,大宁县司法局司法所坚持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重点突出村级调解建设,不断强化司法所对村级调解组织的指导。
完善调解组织机构建设。该局通过完善村级调委标牌、印章、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等内容,全面提升了村级调委会形象,加强了村级调委会建设。
健全调解队伍建设。在原有的村级调解队伍的基础上,不断健全村级调解员、信息员、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工作队伍。司法所积极组织村级调解员参加调解等级评定及省级“千名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提升调解员工作认同感和积极性。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辖区对的重大事件和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调解合力,促进纠纷化解。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大宁县司法局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阵地建设,积极与乡镇沟通协调,通过签订房屋使用协议的方式,保障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150平米。严格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修缮涂装、新增指示路标、指示灯箱,做到了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统一,对办公环境进行了整体升级改造,为司法所工作更好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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