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规范(试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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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行为,保障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7月12日,晋中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晋中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8章40条,紧紧围绕规范执法的目标要求,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工作规范、纪律作风、仪容规范和监督保障等职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规范》的出台,是近年来晋中市司法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减少执法风险、提高执法质量、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又一举措,既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执法,又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公正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是新形势下深化晋中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举措,使晋中市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张晋 李宇航)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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