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南漳镇:

“四步法”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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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自“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长子县南漳镇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先稳控后化解”原则,避免矛盾升级

在面对各类矛盾纠纷时,尤其是涉及重点人群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时,始终坚持“先稳控后化解”的原则。例如,对于高风险信访人员或因生活失意、心态失衡等问题引发的矛盾,调解人员首先通过耐心倾听、安抚情绪等方式,将当事人的情绪稳定下来,避免其因冲动做出过激行为。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分析矛盾根源,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这种做法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运用“案例引导法”,增强调解说服力

注重运用“案例引导法”来增强调解的说服力。调解员会根据具体矛盾类型,选取类似的成功调解案例,向当事人详细讲述案例中的矛盾经过、解决方式以及最终结果。通过对比案例中冲动行为的后果与理性解决的好处,引导当事人认识到理性解决问题的重要性,从而促使他们主动配合调解工作。这种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调解建议,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强化“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南漳镇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作用,整合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多部门力量,形成“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在处理复杂矛盾纠纷时,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例如,对于涉法涉诉类矛盾,司法所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派出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治安问题;综治办则负责协调各方资源,推动矛盾的最终化解。这种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有效提升了矛盾调解的效率和质量。

落实“回访巩固法”,防止矛盾反复

矛盾调解并非一调了之,南漳镇注重落实“回访巩固法”,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回访。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以及是否存在新的矛盾隐患。对于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矛盾得到彻底化解,防止矛盾反复。这一做法有效巩固了调解成果,进一步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南漳镇将继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不断提升矛盾调解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李静)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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