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公安局东寺头派出所:

借助“警网融合”小平台 发挥矛盾化解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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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平顺县公安局东寺头派出所充分发挥社区民辅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并充分调动警务助理和网格员,履行好职能作用,借助“警网融合”小平台,发挥矛盾化解大作用,确保辖区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近日,东寺头派出所成功化解两起矛盾纠纷。

  事例一:

  7月19日中午11时,在平顺县东寺头乡石窑滩村挂壁公路观景台,游客步某(化名)在使用无人机拍摄视频时,无人机飞行中意外伤害到正在此处游玩的门某(化名),造成门某的右眼眉毛处划伤,经医院治疗包扎后并无大碍。门某和步某因赔偿问题产生矛盾纠纷,门某和步某均为外来游客,这一矛盾问题被社区民警第一时间获取,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民警和警务助理、网格员在村委办公室就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社区民警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报警器”“哨声源”“急先锋”作用,充分调动警务助理和网格员,履行好“矛调员”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矛盾双方达成一致,该矛盾问题在当日得以圆满解决。

  事例二:

  7月22日上午,平顺县东寺头乡石窑滩村崔某(化名)来派出所称被同村的李某(化名)打了,希望派出所给予帮助。东寺头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因为崔某承包了村上的一块山坡,在山坡里种植了中药材连翘。李某的地在崔某的山坡中间,李某认为地外面的山坡是集体所有,并不知道山坡已被崔某承包,李某就采摘了山坡里的连翘。崔某得知后赶到现场阻拦李某采摘连翘,由此引发矛盾发生争执,进而发展为李某拿起拐杖打了崔某手背两下,造成崔某手背受伤,经县人民医院检查并无大碍。派出所民警考虑到双方都是同村,又是邻家,便邀请警务助理和网格员参加调解,在警务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至此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此次矛调中,警务助理和网格员充分发挥“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矛调员”“协管员”的作用,与民警共同开展多元化矛盾调解,发挥“警网融合”优势,实现了矛盾纠纷联排联调。

  在今后工作中,东寺头派出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相互融合的小平台,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大发展。(桑秀斌)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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